编辑: gracecats | 2019-12-16 |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推动氢能源的进一步发展,成立氢能产业联盟,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美锦能源")与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嘉兴管委会"、"甲方")双方以未来长期战略合 作为目标,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于2019年3月23日签署了《美锦能源 氢能汽车产业园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 内容为在嘉兴市秀洲区投资建设美锦氢能汽车产业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 署《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公司相关规 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二、《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 美锦能源等资本拟成立氢能产业联盟, 在嘉兴市秀洲区投资建设美锦氢能汽 车产业园.产业园总体规划用地2000亩,预计总投资100亿元(目前尚未投入, 具体投入根据后续达成的正式协议确定). 自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的指导及协助下,乙方将利用自身在氢能布局优势 ,积极引进氢能产业投资项目落地甲方区域,相关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整车、 电堆、制氢、储氢装备项目(具体落地项目根据后续沟通协商内容确定);
乙方 将积极搭建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平台,并积极利用甲方本地金融资源,发起设 立氢能源产业基金,用于产业链重大项目投资. 甲乙双方将积极配合,共同引进联合国家级氢能研究机构及院校,组建氢能 技术研究院. 甲方承诺,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为乙方的具体落地项目提供包 括产业用地、项目设备投入补助、税收优惠、产业基金搭建、市场推广运营等各 方面的政府奖励政策及支持.
2、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国家高新区或秀洲经济技术开发区, 甲方将积 极提供土地政策支持.
3、权利与义务 3.1甲方 3.1.1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氢能政策、规划的对接和协调工作,协助乙 方落实具体落地项目,并做好项目开工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建设过程及生产经营 活动中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尽早开工投产. 3.1.2甲方确保项目用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交地要求. 3.1.3甲方确保本协议约定的政策及时执行到位,并协助乙方争取上级政府 对项目的其他政策支持. 3.2乙方 3.2.1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注册成立独立运营公司作为项目运营公司. 3.2.2乙方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具体落地项目. 3.2.3乙方项目达产后,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销售收入、亩均税金应符 合甲方有关规定及要求.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将"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的氢能源内容正 式写入报告.作为一种富有竞争力的新兴能源,氢能正逐步走出"孵化器",走 向充满竞争的能源市场.公司此次与嘉兴管委会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将有 助于公司利用嘉兴管委会当地金融资源,积极搭建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平台, 发起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用于产业链重大项目投资;
同时公司将利用自身在氢 能领域布局的优势,积极引进氢能产业投资项目落地相关区域.本次合作有助于 双方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与嘉兴管委会已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后续开展业务合作和 签署其他具体协议的意向性文件,目前双方处于具体方案的进一步筹划过程中. 未来双方达成正式合作协议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且相关方案尚需经过双方主管 部门审批,后续方案的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合 作的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嘉兴管委会签署的《美锦能源氢能汽车产业园合作框架协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