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12-16 |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美锦集团" )通知,美锦集团作为山西省及太原市指定的煤 焦联合主体企业,已完成对焦化企业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隆辉煤气化" )兼并重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隆辉煤气化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 2.4 亿元,美锦集团拥有该 公司 100%的股权.截至目前,隆辉煤气化拥有批准的焦炭产能
90 万吨/年,但另有部分产能仍未完善相关手续.根据《山西省 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发 【2012】
15 号) 、 《山 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焦化行业 兼并重组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焦兼并字【2013】2 号)等相关 文件的要求,由美锦集团以其拥有的原煤和焦化产能为基础,兼 并隆辉煤气化
90 万吨焦化产能等相关资产. 在本公司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中,美锦集团曾作出如下承 诺"在隆辉煤气化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下,积极促成相关政 府部门同意由美锦能源直接对隆辉煤气化进行兼并重组;
如相关 政府部门决定美锦集团直接对隆辉煤气化实施兼并重组, 则美锦 集团在兼并隆辉煤气化的相关工作、 相关资产符合注入条件且美 锦集团和/或实际控制人仍同时控制上市公司和隆辉煤气化的焦 化资产时,将按照我国证券监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合理、公允的条件将上述焦化资产注入美锦能源" ,鉴于 目前隆辉煤气化因部分产能手续不全仍无法注入上市公司, 且根 据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出具的文件, 应由美锦集团作为兼并重组主 体,此外如未能在
2014 年底前完成兼并重组工作则隆辉煤气化 将面临关停的后果, 因此美锦集团于近期完成了对隆辉煤气化的 收购工作. 就前述事宜, 美锦集团在此前已出具的相关承诺之基础上进 一步承诺如下: 美锦集团将立即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以便促成隆辉煤气化尽 快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同时,在该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前 的过渡期间, 美锦集团将隆辉煤气化的采购系统和销售系统委托 给本公司进行管理并另行签署《托管协议》 .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4 年1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