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12-19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众安备-家财【2015】附200 号)

1 合同构成 本附加条款须附加于各种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 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主险 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 保障内容 2.1 保险财产范围 2.1.1 本附加险合同承保下列财产: (1)房屋装修;

(2)家用电器;

(3)家具;

(4)服装、床上用品. 2.1.2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内: (1)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账册、 技术资料、

图表、动植物、数据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2)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3)机动车辆(及其附件)、摩托车、船、发动机或其他运输工具;

(4)移动电话(或称手机、蜂窝电话)、手提电脑(或称手提便携式电脑、笔 记本电脑)或个人商务助理设备(或称掌上电脑、PDA);

(5)其他不属于2.1.1所列范围的财产. 2.2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由于下列风险之一造 成保险单载明的被保险人境内常住地的室内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或损坏,保险人根 据本附加险的约定,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之较低者计算赔 偿,最高不超过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险项下相应的保险金额: (1) 火灾;

(2) 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洪水;

(3) 经常居住地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 裂;

(4) 盗窃或抢劫. 2.3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地震、海啸;

(2)战争、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敌对行为、恐怖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 乱、没收、征用;

(3)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污染;

(4)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5)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释义见6.1)、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释义 见6.2)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

(6)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 身损毁;

(7)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8)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9)置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杆、 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 失;

(10)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的损失. 2.4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 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2.5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

3 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 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 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凭据;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相 关证明文件;

(5)警方、消防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

(6)财产损失清单和发票;

(7)被保险人的旅行证明,如护照、签证、机票或车船票;

(8)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对其境内经常居住地作出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降低风险. 被保险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并在 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查勘处理.

5 其他事项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 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 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 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 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 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由于被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 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如果有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仅按照保险金额的比 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份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 人未如实告知导致本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本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 的部分. 如果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向保险人投保多种保险,如在不同产品中有相同 保障的,则保险人仅在其中保险金额最高的保险单下作出赔偿.

6 释义 6.1 家庭成员 指与被保险人存在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并居住在一起的成员. 6.2 暂居人员 指在被保险房屋内居住超过5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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