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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81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15 年6月5日至本公告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合计为 712.94 万元,现将公司在以上时 间内收到的单笔超过
100 万元的大额政府补助收入公告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5 年6月11 日, 公司收到
2014 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竣工项目 (第 二批) 补贴资金 220.26 万元, 该笔资金是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于印发吴江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 精神审核下发的.
2015 年7月23 日,公司收到
2015 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 金290 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下达
2015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精神审 核下发的.
2015 年8月1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市 吴江区财政局和商务局审核下发的
2015 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100 万元,该 笔资金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15 年省级商务发展专 资金(第
二、三批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精神审核下发的.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 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补贴的取得将会对 公司
2015 年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0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