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12-25 |
43 楼(4301-4316) 房316 房) 宜华木业配股说明书摘要 1-2-2 声明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Yihua Timber Industry CO.
,LTD. 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股票代码:600978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刘伟宏 证券事务代表:陈筱薇
电话:0754-85100989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 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 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 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宜华木业配股说明书摘要 1-2-3 传真:0754-85100797 电子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
2013 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和
2013 年5月3日召开的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
2013 年4月11 日和
2013 年5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1218 号文 核准.
2、配股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 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 公司已于
2013 年6月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向股东配售股份比例的议案》 . 根据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配股以目前总股本 1,152,662,71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的比例为每
10 股配售
3 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为 345,798,815 股.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配 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股 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承诺全额以现金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配售股份.
4、配股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本次配股定价原则 ①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
②参照发行时公司二 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
③遵循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以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 确定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 宜华木业配股说明书摘要 1-2-4 (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价格为:4.03 元/股.
5、募集资金规模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取决 于实际配售数量.
6、募集资金用途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贷款.
7、本次配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发行方式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下定价发 行.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联席主承 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9、发行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10、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配股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承销期:本次配股的承销期为本配股说明书刊登日(2014 年2月13 日)至 发行结果公告日(2014 年2月26 日) .
11、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2,250 审计、验资费用
120 律师费用
50 发行手续费用
35 推介宣传费用
160 合计 2,615
12、本次配股发行日程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 宜华木业配股说明书摘要 1-2-5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 日) :2014 年2月13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 配股发行 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日) :2014 年2月14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 日):2014 年2月17 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1 日)至(T+5 日):2014 年2月18 日至
2014 年2月24 日 配股缴款期 全天停牌 (T+6 日):2014 年2月25 日 验资 全天停牌 (T+7 日):2014 年2月26 日 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 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 款日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 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3、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售股份在发行完成后即可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流通.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工业区
电话:0754-85100989 传真:0754-85100797 董事会秘书:刘伟宏 证券事务代表:陈筱薇
2、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陈慎思、胡衍军 项目协办人:朱保力 宜华木业配股说明书摘要 1-2-6 项目组其他人员:袁若宾、林焕伟、杨光
3、联席主承销商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联系人:陈慎思、胡衍军 (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 住所: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楼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24 联系人:胡瑜萍
4、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负责人:程秉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9 楼
电话:020-38799351 传真:020-38799497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5、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蒋洪峰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10 楼
电话:020-83859808 传真:020-83800977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韶华、洪文伟
6、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宜华木业配股说明书摘要 1-2-7 传真:021-68804868
7、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68870067
8、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工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户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3602000109001674642 宜华木业配股说明书摘要 1-2-8
第二节 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
2013 年6月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52,662,718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 通股(A 股) .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其股份的抵押或冻结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股)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71,961,230 23.59 质押 267,380,000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6,239,085 2.28 - 中银国际-中行-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 19,919,975 1.73 - 吕志炎 17,000,000 1.47 - 浙江商裕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 1.3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99,950 0.98 - 交通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9,513,059 0.83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03,354 0.74 - 沈昌宇 6,310,427 0.55 沈国英 6,071,624 0.53 - 合计 391,818,704 34.00 质押 267,380,000 宜华木业配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