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28 |
2 目录目录.
2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4 采购须知前附表.5
1、 总则.8 1.1 采购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8
2、 采购须知.9 2.1 采购.9 2.1.1 综合说明.9 2.1.2 采购文件的修改与补充.9 2.1.3 采购具体要求及说明.9 2.1.4 响应性文件的制作.10 2.1.5 采购报价.10 2.1.6 采购有效期.10 2.1.7 采购保证金.11 2.1.8 响应性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1 2.1.9 响应性文件格式.11 采购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1 2.1.10 响应性文件的密封.11 2.1.11 响应性文件递交.12 2.1.12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2 2.1.13 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
3、 澄清和质疑.13 3.1 综合说明.13 3.2 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质疑.13 3.3 对采购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14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14 3.5 其他.14 4. 工程项目及要求.15 4.1 工程项目及要求.15 4.2 施工时间及地点:15 5. 技术要求.16 5.1 总体要求.16 5.2 工程技术要求.16 5.3 维修和技术支持的要求:16 5.3.1 施工前保障.16 5.3.2 竣工后服务.16
6、谈判原则及办法.17 6.1 谈判原则.17 6.1.2 组织.17 6.2 谈判小组的职责及义务.17 1. 采购小组的职责.17 6.3 采购内容及标准.18 6.4 采购的程序及方法.18 6.5 合同的授予.19 6.5.1 成交通知书.19 6.5.2 合同授予原则.20 6.5.3 合同的签署.20 6.6 成交未果.20 6.7 采购无效响应.20
7、附件 1:合同.22
3 附件 2:采购响应函.27 附件 3:法人授权函.28 附件 4:竞争性谈判报价表.29 附件 5:项目简况及技术要求响应表.30
4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和庆阳市西峰区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计划,我中心对 西峰区回民小学购置安装燃气锅炉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通过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具备实施招标工程项目的资格条件,具有相关资质及履行合同 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和财务能力,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程,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 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XF2016-TP07
二、采购内容:购置安装燃气锅炉
1 套. 三 、采购文件请于
2016 年10 月21 日至
2016 年10 月25 日(上午 8:30 -12:00 , 下午 14:30-18:00,节假日除外)前来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北四楼
415 房间报名获得,并 准确登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 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竞争性谈判企业自行承担.
四、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 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 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竞争性谈判企业自行承担.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10 月26 日9:00 之前送达庆阳市西峰区财政 局北四楼第二会议室.采购组织方将拒绝接受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性 文件.
六、采购时间及地点:2016 年10 月26 日9:00 在庆阳市西峰区财政局北四楼第二会 议室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及
电话: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体育局:段S 联系
电话:18793400768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崔靖 联系
电话:0934-8218115 传真:0934-8216650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东大街
5 号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5 采购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回民小学购置安装燃气锅炉项目 2)项目预算控制价:35 万元 3)交货时间:以合同中双方约定为准.
2 需方: 1)单位名称:庆阳市西峰区教育体育局 2)联系人:段S 3)联系
电话:18793400768
3 采购组织方: 1)单位名称: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崔靖 3)联系
电话:0934-8216650
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20%,货物全部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70%,剩余款项(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三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余款.
5 竞争性谈判企业资质文件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6 6)投标函(原件);
7)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8)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9)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
10)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投标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无安装维修资质 的投标企业,须提供本企业对具有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安装委托函(原件)和具有安 装维修资质的企业对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安装承诺函(原件)及该安装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基本证件(按要 求加盖相关印章的复印件);
1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报告》;
12)国家相关能效测试机构或经过计量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热效率测试报告》 13)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企业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4)庆阳市西峰区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响应性文件中所提供的证(函)件,至少必须包括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
14 项基本证(函)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可不提供第
5 项证件),上述
12 项资质证(函)件为复印件的,须在采 购现场提供原件备查(被授权人参加采购,可不提供第
4 项证件的原件).响应性文件中所有证( 函)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企业)和法人鲜章,另加盖 与原件一致 的条章.证书审查不合 格,将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6 采购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须向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不低于报价总额 2%的采购保证 金.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为无效响应;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待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项目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 退还.
7 7 采购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响应企业须在开标前以其公司对公账户向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缴纳
7000 元的采购保 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开标现场须提供银行缴款回执单原件进行查验,未提供交纳凭证或足额缴 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
2.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待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 息),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资金结算单位或供 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资金不能按期退付或因资金退付产生的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及责任我们均不予承担) 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名: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西峰支行 账号:27270101040011677
8 履约保证金数额、交纳方式及其他情况: 1.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按项目成交 总金额 5%的比例缴纳履约保证金. 2.供应商有以下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将记入不良记录名单或取消其本项目成交资格. 1)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性文件的;
2)扰乱采购会议秩序或违犯其它采购会议纪律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需方或者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详见采购 文件第
12 页2.4.3 合同签署). 4)在本项目中标后,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采购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及支付申请、退付人身份证复印件予以退 付. 4.供应商采购现场需递交用专用 U 盘拷贝的响应性文件扫描件及含技术参数的 Word 格式报价表电 子文档一份,且须单独密封,随响应性文件一并递交. 5.成交供应商须主动前来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9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应性文件份数: 响应性文件应胶装编制正本(1 份)、副本(2 份),并明确标明 正本 和 副本 字样,响应性文件 中不得含有报价内容,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单独编制竞争性谈判性采购报价表(1 份): 未按该要求制作响应性文件和采购报价表的, 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对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 担.
10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60 天11 该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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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采购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 政府采购当事人 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 采购人、竞争性谈判企业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 需方 是指庆阳市西峰区回民小学. 3) 采购组织方 是指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4) 供应商 是指向本次采购组织方提交响应性文件的竞争性谈判企业. 5) 供方 是指与需方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 6) 采购文件 是指由采购组织方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 议纪要. 7) 响应性文件 是指竞争性谈判企业根据本采购文件向采购组织方提交的全部响应 性文件. 8) 设备 是指供方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文件等. 10) 安装 是指供方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 安全性负责. 11) 服务 是指供方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 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2)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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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购须知 2.1 采购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竞争性谈判采购申请, 并得到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本采购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 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 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 容,熟悉采购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 应性文件无效. 2.1.2 采购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组织方可主动 地或在解答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 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组织 方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采购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 认.对于未在响应性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 自行承担. 为使供应商准备参加竞争性谈判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 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组织方可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采购时 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 2.1.3 采购具体要求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且只能报一个方案参与采购,否则视为对本次 采购项目不响应;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工程项目及货物、配件等均视为包含在采购项 目以及报价中. 3)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中所列出的所实施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服务(项目)对 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 并提供相关参数,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国标、 省标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满足在个案中标书内给予确认, 否则视无效投标. 4)供应商在本次项目中所实施的工程对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必 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采购不响应;
10 5)采购组织方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 宣布采购程序和结果无效;
在涉及采购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供应商如拒 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采购组织方也有权宣布采购结果无效.采购组织方同 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成交供应商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 购代理机构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本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1.4 响应性文件的制作 供应商制作响应性文件必须依据在采购组织方购买的采购文件,分开编写装订并密 封,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一)响应性文件,包括以下两部分: (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包括:采购响应函、采购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资质文件、 公司简介、业绩、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财务状况和采购文件规定格式部分内容以及竞 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2)技术参数及相关资料部分,包括:技术参数说明及技术要求响应表技术支持及 方案、服务保障等. 注:响应性文件正、副本中均不允许有报价内容,采购报价部分视为采购文件的一部 分内容必须单独编制封装.
(二)采购报价部分,包括工程所需货物、运输、安装、检测、调试、保修、维护、 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 各项应有费用. 2.1.5 采购报价 此次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除采购 文件另有规定,项目报价应包括工程所需货物、运输、安装、检测、调试、保修、维护、 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 各项应有费用. 采购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1.6 采购有效期 响应性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
60 日内有效.
11 2.1.7 采购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须交纳不低于报价总额 2%的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待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即予以退还(不计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的除外;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后按程序予以退还. 对于未能按要求足额交纳保证金的采购,采购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响应.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将记入不良记录名单或取消其参加庆阳市西峰区 政府采购的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响应性文件的;
2)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需方或者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合同的;
3)在本项目成交后,未在
3 个工作日内向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缴纳项目成 交金额 5%履约保证金的. 2.1.8 响应性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响应性文件应胶装编制正本(1 份)、副本(2 份),并明确标明 正本 和 副本 字样.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未按该要求胶装制作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对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 由其自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