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8-30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你单位及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报批材料的真 实性负责,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报告表》的评价结 论负责.
二、 该项目位于阳春市合水镇东风街99号广东省阳春酒厂有限 公司内 (中心地理坐标为: N22.3197°, E111.8712°) , 总投资159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本次技改是将米酒车间生产的酒基和 调配酒进行过滤调配,总产量不变,技改后白酒年产量仍为2500 吨(其中2000吨为本次技改内容,剩余500吨为原项目生产内容) , 春砂仁酒等露酒年产量为7500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的 3号成品库, 在原址上新建一座3层的技改生产车间, 占地面积680.4 平方米,建筑面积2094.07平方米,年产春花牌系列白酒2000吨. 原项目于2010年取得阳春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春环审〔2010〕66 号) ,并于2011年通过阳春市环保局验收通过(春环验〔2011〕2
2 号) .本项目有员工10人,全部为现有员工,不新增员工,年工作 300天,每天8小时(详见《报告表》 ) .
三、 《报告表》经专家进行了环境可行性论证,出具的《基酒 及包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认为, 《报告表》 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较全面,评价范围、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基 本合适,工程概况较清楚,环境影响分析符合环评技术导则及相关 技术规范的要求,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经 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原则通过对《报告表》 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四、 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监督管理工作由阳春市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阳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9月28 日 抄送:阳春市环境监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