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8-27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公告编号:2014-054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4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4-060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4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4-046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4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14年10月22日,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规划,公司 已于2014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上述报告. 巨潮资讯网

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4-057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2014年10月22日,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 《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于2014年10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 2014-039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将于2014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4-05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鑫东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参股的安徽美能储能系统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美能公司 或 美能储能 )的告知函. 美能公司 已于2014年10月22日收到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 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美能公司注册资本由1362.5852万美元变更为1481.0709万美元. 新增118.4857万美元由芜湖富海浩研 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出资,占美能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的8%. 本公司持有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90%,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持有美 能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5.87%. 本次变更后,ZBB香港公司持有美能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9.80%;

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美能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2.20%,本公司间接持有美能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将由41.28%降为37.98 %.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该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商用车电子制动系统 ( EBS)匹配开发 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近日,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与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一汽 青岛 )签订了 《 商用车电子制动系统 ( EBS)匹配开发协议书》 ( 以下简称 协议书 ),双方将在商用车电 子制动系统 ( EBS)匹配开发方面开展合作,公司对一汽青岛指定的车型进行匹配开发,并根据一汽青岛提 出的技术要求对产品进行二次开发,双方共同组织道路试验和匹配标定工作. 本《协议书》的签订,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在汽车电子制动系统领域的发展,为汽车电子制动系统产品 的生产奠定技术基础. 本《协议书》的签订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新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家德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元) 3,840,801,534.50 4,873,478,785.22 -2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2,220,368,225.39 1,952,727,939.28 13.71%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元) 487,949,104.96 26.28% 2,320,188,804.55 14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78,602,641.34 97.39% 429,318,671.13 27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元) 75,224,646.46 97.47% 423,902,520.50 285.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 203,575,931.01 -66.40%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118 96.67% 0.644 274.42%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118 96.67% 0.644 274.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4% 1.09% 20.92% 14.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4,640.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364,98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5,430,0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526,658.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29,032.7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68,588.1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101,292.42 合计 5,416,150.63 -- 对公司根据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79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96% 499,977,800

0 刘宗辉 境内自然人 1.49% 9,938,481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 户 国有法人 0.19% 1,256,000

0 黄强 境内自然人 0.16% 1,067,701

0 韩桂英 境内自然人 0.13% 893,700

0 吴嘉毅 境内自然人 0.12% 796,480

0 李华 境内自然人 0.11% 725,800

0 李建东 境内自然人 0.11% 717,310

0 谌拥军 境外自然人 0.10% 649,900

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 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国有法人 0.10% 647,074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499,977,800 人民币普通股 499,977,800 刘宗辉 9,938,481 人民币普通股 9,938,48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 户1,2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6,000 黄强 1,067,701 人民币普通股 1,067,701 韩桂英 893,700 人民币普通股 893,700 吴嘉毅 796,480 人民币普通股 796,480 李华 725,800 人民币普通股 725,800 李建东 717,310 人民币普通股 717,310 谌拥军 649,900 人民币普通股 649,9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 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647,074 人民币普通股 647,07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详.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 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中刘宗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80,481股,通过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158,000股,合计持有9,938,481股公司股份;

黄强通过普 通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50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46, 201股,合计持有1,067,701股公司股份;

韩桂英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0,200股,通过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33,500股,合计持有893,700股公司股份;

吴嘉毅通 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0股,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96, 480股,合计持有796,480股公司股份;

谌拥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0股,通过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49,900股,合计持有649,900股公司股份.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宗辉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涉及股数为1,2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19%.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269.09%,主要是本期增加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2、应收股利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收到联营公司分红款所致;

3、存货比期初减少63.87%,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石家庄华强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转电子专业市 场及配套物业销售成本所致;

4、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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