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8-27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与新疆特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集团)在昌 吉签署了《出售/购买资产协议书》 ,购买特变集团与公司厂区相邻的部分土地及 地上附着物, 购买价格按经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评估值确定为 86,969,952.60 元.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
2008 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 议公司购买新疆特变 (集团) 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时, 关联董事张新、 叶军、 陈伟林回避表决.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公司本次购买特变集 团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能够解决目前产能不足、项目用地及今后发展用地.
一、交易概述 新疆加快能源转换战略的实施、 加速高压电网的建设及周边国家巨大的市场 需求,给公司新疆输变电生产企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目前,公司业务满负荷 生产,公司本部(新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用地紧张,为抓住市场机遇,加快 产业发展,公司拟向特变集团购买其与公司厂区相邻的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用于解决目前产能不足、项目用地及今后发展用地.2008 年9月5日,公司与 特变集团在昌吉签署了《出售/购买资产协议书》 ,购买特变集团与公司厂区相邻 的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购买价格按经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 评估值确定为 86,969,952.60 元. 特变集团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