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8-28 |
150 万元,工 程类为
200 万元;
县级货物、服务类为
100 万元,工程类为
200 万元.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 第3号)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工程项目,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招标标准为 单项合同
200 万元,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标准为单项 合同
100 万元,相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标准为单项合 同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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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 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中,单次采购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的计算机 (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计算机、图形工作站、显示器) 、PC 服务 器、服务器存储器、网络设备(包括光纤交换机、网络交换机、路 由器、 无线接入点 AP、 硬件防火墙、 硬件 UTM、硬件 IDS 入侵检测、 硬件 IPS 入侵检测、网闸) 、打印机、桌面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 数码复印机、速印机、投影展示设备、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数码 摄像机、移动存储、外置光盘刻录机、不间断电源(UPS) 、碎纸机、 办公耗材、录音笔、复印纸、硬件防毒墙、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 继续实行协议供货方式采购.一个预算年度内,协议供货方式采购 合计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 单次采购
10 辆以下同品牌的轿车或旅行面包车继续采用定点 采购方式采购.
五、进口产品采购管理 全省统一推行进口产品目录制.各级预算单位需购买《山东省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 (以下简称《进口产品目录》 )内进口产品 且编制预算时已明确的,不需报送申请材料.年度执行中确需采购 进口产品且未在《进口产品目录》内的,或预算编制时未明确《进 口产品目录》中相应产品的,应在采购项目实施前,向同级财政部 门报送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其中,属于《进口产品目录》内的,不 需附专家论证意见;
凡《进口产品目录》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组 织专家论证并出具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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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政策目标之一. 各级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支持本国产品、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 等政府采购政策.对于政策支持范围内的企业或产品,应通过制定 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等 措施,加大落实力度,确保政策效果.
七、邀请招标方式适用 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 因具有特殊性而只能 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 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可优先选择邀请招标采购方式. 预算单位可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 部令第
87 号)有关规定,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从省财政 厅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 采购人书面推荐的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名单, 从中随机抽取
3 家以上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 请书.
八、其他
(一) 、对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性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财采〔2016〕45 号)要求的服务项目,各预 算单位可向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核准后可与原 供应商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