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8-28 |
100 万元在现有房屋原 生产基础上建设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 471.36m2 ,总建筑面积 471.36m2 ,不新增建筑面积,仅新增研发、生产临床检验 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提供技术服务.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临床检验分析仪 器50 台、体外诊断试剂
120 万人份.本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2幢201 室.
2 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11 月7日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
(9)《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
682 号)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1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3 (1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
(2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 号);
(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24)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25)《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
(2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污染影响类》 ;
(27)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新基永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床 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京技环审字 【2017】
117 号) ;
(28)《北京新基永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8月) ;
(29)检测报告;
(30)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工程建设概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2幢201 室,项目周边均为工 业企业,无明显敏感目标,建设地址坐标为东经 116.562937 度,北纬 39.783108 度. 本项目东侧为北京克帮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直线距离 8m;
南侧紧邻北京市华信行科 技有限公司;
西侧为所在建筑外部空间,项目所在建筑西侧为园区道路;
北侧为所 在建筑外部空间,项目所在建筑北侧为园区道路.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见图
1、 图2.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471.36m2 ,总建筑面积 471.36m2 ,包括综合办公区、生产区、 库房、机房、冷库、危废暂存间等.平面布置见图 3. 图1地理位置图 图2周边关系图 图3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