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8-29 |
5 拟的公告、股东通函等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出具独立董事意见.
2、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远海控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总公司签署 2017-2019 年金融财务服务协议、船舶服务总协议、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集装箱服务总协议、码头服务总协议、综合服务 总协议、船员租赁总协议、物业租赁总协议、货运服务总协议、船舶 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等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并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及金额上限出具意见. 我们认为本 次持续性关联交易是按照国家及/或行业有关规定及/或标准并按照 一般商业条款按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商业条款订立的,是公开、公平和 合理的.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坏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中远海控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 行了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 发[2003]56 号)等文件规定,委托境内审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