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8-29 |
近日,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 远洋")收到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 转来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出 具的关于中国远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的批复 (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15 年12 月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的《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 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具体批复及其内容如下:
1、根据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国 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44 号),同意 公司将所持有的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中 远集团.
2、根据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海集装箱运输大连有限公司等
33 家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6]148 号) , 同意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 司将所持有的中海集装箱运输大连有限公司等
33 家公司国有股权分 别协议转让给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 司、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中国海运(东南亚)控股有限公司和中 远太平洋有限公司. 除上述国资委的批准外, 中国远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佛罗 伦货箱控股有限公司、 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代理有限公司的国有股 权协议转让事项也分别获得中远集团及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批 准.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