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8-29 |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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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天津国电海运有 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 第三层 303-1 室 有限责任公司 孔翔宇 上海国欧保险经 纪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1505 室 有限责任公司 张轶 华远星海运有限 公司 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 申路
921 弄2号(商务 大楼)B 区280 室 有限责任公司 李强德 香港国煤远洋有 限公司 FLAT/RM 2410B-11 24/F LIPPO CENTRE TOWER TWO
89 QUEENSWAY HK 有限责任公司 王炎平
(二)关联关系
1、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 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拥有天津 国电海运有限公司 40%的股权.
2、上海国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轶女士为上海国 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且为该公司的法人兼董事长.
3、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 华远星海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拥有华远星 海运有限公司 8.844%的股权.
4、香港国煤远洋有限公司 香港国煤远洋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王炎平.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预计2017 年1-12 月天津国电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船舶 公告编号:201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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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经营租赁事项合计发生人民币 1,000 万元,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天 津国电提供运输劳务合计发生人民币 2.5 亿元,下属子公司上海福建 国航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收取天津国电船舶管理劳务费人民币 1,000 万元,下属子公司上海质汇物资有限公司为天津国电提供物料 配件人民币 1,000 万元.
2、 预计
2017 年1-12 月下属子公司上海国电海运有限公司收取国 欧保险房屋租赁费总额为人民币 7.03 万元.
3、 预计2017 年1-12 月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华远星海运提供运 输劳务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
4、 预计2017 年1-12 月公司在香港的下属子公司和香港国煤远洋 有限公司发生房屋租赁费的总额为人民币
160 万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运输劳务、船舶经营租赁、船 舶管理、房屋租赁等费用,交易双方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1、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国电海运") 天津国电海运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同时是国电燃料有限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承运国电集团下水煤任务.本公司和天津国 公告编号:201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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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电海运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将自有船舶长期租赁给天津国电, 为天津国电完成国电集团下水煤运输任务提供重要保障. 由于天津国电海运没有管理自有船舶的相关资质,鉴于本公司 全资控股的上海福建国航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船管 公司")拥有内外贸船舶管理资质和专业人员,以及多年的管理船 舶的经验,天津国电海运将其所有船舶交由上海船舶公司管理.同时,在日常经营业务中为了有效提高物料备件燃料采购的稳定性, 天津国电海运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质汇物资有限公司大宗 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合理控制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