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8-29 |
2017 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就下属船舶制造子公司的履约责任, 在2017年度向相关担保方 (或 借款人)中船重工集团和/或中国船贸提供担保, 累计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 币100亿元;
? 中船重工集团、中国船贸为公司关联方,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前述关联方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4月24 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为关联方 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 鉴于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 国船贸" ) 与公司下属从事船舶制造的子公司作为联合卖方对外签订船舶建造合 同后, 存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并将相关融资款项提供予公司下属子公司建造船舶使 用的情形, 为此, 公司同意就前述融资事宜所涉及的下属船舶制造子公司履约责 任,在2017 年度向相关担保方(或借款人)中船重工集团和/或中国船贸提供担 保,累计担保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须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船重工集团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法定代表人:胡问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88,607.640494 万元 经营范围: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船舶、 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
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设 计、研制、生产、修理、租赁、销售;
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 技术开发;
外轮修理;
物资贸易;
物流;
物业管理;
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 设备安装、监理;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进出口业务;
承 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船重工集团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国务院国 资委出资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中船重工集团直接持 有公司 39.42%的股份,并分别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9.39%、 2.79%、1.10%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与公司在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及人员方面保持独立性.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中船重工集团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未经审计 (合 并口径)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为人民币 48,145,993.12 万元、人民币 17,253,850.52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16%;
2016 年度未经审计(合并口径)的营 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28,053,473.04 万元、人民币 434,096.11 万元.截3至2016 年12 月31 日,中船重工集团长期借款余额为 453.24 亿元人民币,对外 担保余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