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8-29 |
2018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 综上,我们同意《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内容.
4、 对 《关于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存款和贷款业务 往来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其定价原 则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 一方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
5、 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 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4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议案为: 公司总经理王良先生2018年度税前薪酬为:人民币48.71万元;
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姚祖辉先生2018年度(5-12 月)税前薪酬为:人民币27.22万元;
公司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华伟先生2018年度(1-4月)税前薪酬为:人民币63.84万元. 根据 《公司章程》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我们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 该等薪酬数额的确定合理考虑了相关人员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薪酬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6、 对《关于聘任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的资格, 其审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 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7、 对《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5 (1)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8 年度与中国船 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含其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 单位, 以下简称 中船重工集团 )之间及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 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未超 出股东大会确定的上限,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 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
(2)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
2019 年可能发生的 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益输 送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
8、 对《关于2019年度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 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上述担保形式均为对公司所属企业的担保, 均系因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企业,风险均在可控范围,所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资源转 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