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2-12-01 |
借款人信誉良好,且向双鹭立生提供相应 的担保,不会影响委托贷款的按时偿还,故认为收回该笔贷款风险较小并且可以控制.委托 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定价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 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一致同意该委托贷款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2014年9月4日双鹭立生曾委托银行向中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4年9月4日至2015年9月3日止,目前该笔委托贷款已提前偿还. 2014年7月17日双鹭立生曾委托银行向普仁鸿提供委托贷款5,000万元, 贷款期限自2014 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16日止.目前该笔委托贷款已提前偿还. 2015年7月13日双鹭立生曾委托银行向普仁鸿提供委托贷款5,000万元, 贷款期限自2015 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0日止.目前该贷款未到期,尚未归还.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除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外,没有其他对外委托贷款情形.除本次向 普仁鸿提供的委托贷款,截止目前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为0万元.
八、公司无委托贷款逾期情况.
九、使用募集资金对外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 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在以下期间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符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的相关要求,包括:
1、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 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 公司承诺在此项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