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2-12-08

(三)加强督导检查.将县属经营性国有资 产统一监管工作列入政务督查范围,由县领导小 组办公室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调度通报工 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 导检查.

(四)积极稳妥推进.各企业主管单位及所 属企业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 保改革期间企业平稳有序运行.要切实维护职工 合法权益,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宣传政 策,认真答疑解惑,深入化解矛盾,做到职工思 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经营业务不断.县属企 业在移交划转、清算退出过程中,仍由原主管单 位履行企业党的建设、生产经营、安全环保、信 访稳定等相关管理职责.

(五)促进企业发展.实施统一监管后,县 国资局要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对 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关县直单位要认 真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继续做好政策支持、 业务指导、行业监管等管理服务工作.

(六)严肃工作纪律.县直单位及所属企 业不得隐瞒资产、抽逃、隐匿资金,不得擅自 划拨、转移、出卖资产,不得突击花钱、私分财 物,不得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对违反上述规定 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县直单位和企业主要负 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属企业产权划转 前,县直单位所持企业国有产权以及所属企业股 权增减变动、改制等有关事项,按现行职责办 理. 附件:金乡县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8 年10 月22 日印发) 本文附件详见金乡县政府网站

7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办发〔2018〕25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金乡县委办公室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0 月10 日 金乡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 员管理,规范审批和服务行为、优化干部队伍结 构、提升人员整体素质、激发工作活力,不断提 高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和效能,结合我县工作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人员和大厅管理人员. 第三条 把政务服务大厅作为部门单位对外 服务的展示窗口,培养干部、锻炼人才的重要平 台,坚持 精干、高效 原则,选派进驻政务服 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并把这项工作纳入部门单位 责任目标、纳入党政干部问责体系、纳入干部考 核考察内容.

第二章 人员选派 第四条 选派标准

(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为政 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综合形象 佳,具有较强综合协调和妥善处理应急事务能力 的工作人员;

(二)个人身份与编制性质须与单位的机构 性质及其进驻事项的办理要求相适应;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坚持人员选派与干部培养使用相结 合,优先从后备干部中选派,优先从年度考核优 秀等次人员中选派,优先从具有发展潜力、有培 养前途的干部中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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