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2-12-18 |
7 节,UPS 依照适用法律可能无法得到适当 补救、可能蒙受无法弥补之伤害,并且将有权寻求公平之救济.您同意以不低于您保护您自己之机密或 专属信息的慎重程度保护此等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如果依照任何法律或法庭命令规定有必要披露机密 信息,您须充分提前地通知 UPS,以使 UPS 有合理机会表示反对. 7.2. 汇总.除本协议所明确许可者外,您不得集合信息或导出或开发使用信息之信息、服务或产品. 7.3. 资料导出.您不得通过 (i) 软件内建的数据导出功能;
(ii) 软件界面提取(比如屏幕抓取), 或;
(iii) 其他方式,从UPS 数据库中导出任何数据并将该等数据用于将运输费用或交付时间与非 UPS 当事人的任何第三方的运输费用或交付时间进行比较. 8. 保证. 8.1. 按客户.您声明和保证,(1) 客户之总部不在受限地域内;
(2) 您将不在受限地域内使用 UPS 技术;
并且 (3) 您不是,客户亦非,受控于在美国财政部 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名单或美 国商业部 Denied Persons List 名单或 Entity List 名单(仅为方便查考起见,如它们所可能被不时修 订且可在https://www.treasury.gov/ofac/downloads/sdnlist.txt 、 https://www.treasury.gov/resource-center/sanctions/Programs/Pages/Programs.aspx 和https://www.bis.doc.gov/index.php/policy-guidance/lists-of-parties-of-concern 找到)上列名 之任何人,或受限地域之法人、国家居民或政府. 8.2. 免责声明. a. UPS 当事人保证在向您交付软件之日期起九十(90)日内,该软件将实质上以如该软件 之相应技术说明文件所描述的方式运作.UPS 就违背前述保证之唯一责任为更换任何该等软件.除前面 两句之保证中所述者外,UPS 资料系用 含所有错误且概不保证 之方式且以其现状提供.对于 UPS 资 料之状况、品质、耐用性、准确性、完整性、性能、未侵犯第三方权利、适销性、安静享受、或适合于 特定目的或用途,UPS 不给予或承担任何明示或默示、法定或其它保证、声明、担保、条件、承诺或条 款,并且所有该等保证、声明、条件、承诺及条款均特此在适用法律所许可之最大限度内予以排除;
在 交易或使用过程中出现之任何保证亦如此.UPS 不保证 UPS 资料中之缺陷将得到纠正.由UPS 或任何 UPS 代表给予之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或意见均不造成保证. b. 您进一步确认并同意,UPS 或支持提供者根据于此之通用条款与条件第
5 节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