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2-12-27 |
8000 万元在广元市利 州区回龙河街道办事处同心村
9 组(回龙河工业园区)租赁标准化厂房,建设年产
3000 吨彩铝生产项目.该项目已经过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川 投资备【2018-510802-41-03-280328】FGQB-0116 号),项目备案表见附件 2.项目 租用广元市鑫泽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轻钢结构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为 3840m2 ,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租赁协议见附件 3,园区入驻证明见附件 7. 1.1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 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 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生态环境部
2018 年修改单) , 该项目属于名录中规定的 二十
二、 金属制品业
68 条 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中 使用有机涂层的 ,按规定应 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本项目产品为彩铝卷(板),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本项目的产品、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见附件 1),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 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和项目区域环境状况进行 了实地考察,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及对现状进行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四 川吉鑫世纪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彩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2018 年9月13 日, 四川吉鑫世纪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四川吉鑫世纪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彩铝生产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一周之内,四川吉鑫世纪金属表面 处理有限公司于
9 月17 日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充分 研究工程设计,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预测项目对区域环境及其敏感 点的影响,在环评报告书初步定稿后,2018 年10 月24 日将报告书初步结论等信息 于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四川 吉鑫世纪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吨彩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3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彩铝卷(板)项目,其主要污染源为: (1)废气:辊涂工序和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二甲苯和挥发性有机物 (VOCs)以及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SO2 和NOx;
(2)废水:预处理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
(3)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包括废边角料;
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漆桶、废溶剂桶、 废脱脂液、漆渣和槽渣、废矿物油.
3 1.4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产污特点及相关控制要求,本次评价将建设项目工程分 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等专题作为评价重点. 1.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1.5.1污染物采取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 1.5.1.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漆废气、辊涂废气和固化烘干废气,项目废气经 催 化燃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车间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