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2-12-27 |
1 根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经预测,项 目有机废气 VOCs 和二甲苯能够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 准》(DB51/2377-2017)中表
3 中 表面涂装行业 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拟采取的有机废 气处理措施可行. 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不 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工程无组织排放源生产车间需设置 100m 的卫生防护距 离,结合厂区平面布置情况,综合确定项目厂界设防距离为西厂界外 100m、东厂界 外100m、北厂界外 100m、南厂界外 100m.经现场勘查,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周边 500m 以内均无敏感点,在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区域内无居民点及学校、医院等敏感 点分布,因此,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5.1.2废水 本次工程废水主要是预处理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预处理废水主要来自 水洗槽清洗废水.参照同类项目,预处理清洗废水每 30d 排放一次,经过一体化污 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 隔油沉淀+絮凝沉淀+砂滤+活性炭过滤 )处理达到《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钝化槽内钝化 液不外排,定时补充蒸发及铝板带走的少量水分和钝化剂.本项目职工均不在厂区 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收集后,最终进入广元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
4 《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嘉陵江. 1.5.1.3噪声 生产车间开卷机、收卷机、涂装机、烘干炉、分切机、空压机、压花机等机械 设备噪声,分别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N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1.5.1.4固废 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漆桶、废溶剂桶、废脱脂液、漆渣 和槽渣.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
废漆桶和废溶剂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废脱脂 液、漆渣和槽渣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1.5.2环境风险可接受 本工程涉及危险化学品,因此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事 故防范措施和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后,能够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的程度.因此工 程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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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任务依据
1、四川吉鑫世纪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 、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802-41-03-280328】FGQB-0116 号);
3、《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
3000 吨彩铝生产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 通知》(广利环审[2018]34 号);
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2.1.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2016 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2016 年11 月7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3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