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2-12-27 |
一、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年版) 》 (以下 简称 《大典》 ) 为依据, 严格按照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 (2018 年版) 》 有关要求,以 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 为指导思想,对制粉工从业 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 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对 职业名称 职业定义 进行了修订. ――删除了 培训要求 的内容. ――对 申报条件 进行了修订. ――对 基础知识 进行了精简. ――对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进行修改,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要求 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与修改,删除了已经淘汰的、过时的工艺与设备的知识与技 能要求,增加了行业发展所必须的、新的知识与技能要求. ――对 权重表 进行了项目内容和分值的调整.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鲁粮集团公司、益海嘉里(郑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粮面业(秦皇岛)鹏泰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新丰面 粉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王华志、李逸鹤、严文强、张庆霞、张作勇、马乃 亮、李大伟、陶轶杰、葛红根.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河南工业贸易职业 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湖北大学.审定人员有:唐柏飞、赵广美、黄社章、温纪
2 平、杨登想.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福建经贸学校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 此一并致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自 公布之日起实施.
3 制粉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制粉工 1.2 职业编码 6-01-01-02 1.3 职业定义 操作粮食加工机械,将原粮制成面粉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噪声.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嗅觉、色觉、视觉、味觉、听觉、触觉功能及动作协调性,具有 一定的空间感,具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① 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 ① 相关职业是指: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农 副产品加工人员、食品与饮料生产加工人员、医药制造人员、机械设备修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