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2-12-27 |
1 张(1)行政类科(公职社会工作师类科除外) 网路报名完成后,请下载列印报名履历表. (2)公职社会工作师、技术类各类科 网路报名完成后,请下载列印报名履历表,并将国民身分证影本、最近
1 年内之
1 颊嫱衙卑肷硐嗥ぬ侗睦碚,以及缴款完成 之收执联(收)正本黏贴至报名履历表背面.
3 2.应考资格证明文件 (1)以学历资格报考者,应缴验毕业(学位)证书影本. a.报考技术类科,未具备应考资格表所列举之学历类别资格者,应以曾 修习之课程与报名类科应试专业科目有
2 科(各2学分以上)名称相同 之资格报考.除缴交毕业(学位)证书影本外,另应缴交足资证明之学 分证明或成绩单影本. b.大学校院研究所肄业者,仍应以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资格报考.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应申请暂准应试. a.填具「应届毕业生暂准应试申请表」,并於该申请表贴附盖有最后一 学期注册戳记之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或学校开立之在学证明. b.毕业(学位)证书缴验期限 经审查结果属 「暂准应试」者,其性质为附条件准予应试,毕业(学位) 证书影本,至迟应於
7 月31 日(星期二)前(邮戳为凭)缴验.未依限缴 验或缴验之证书经审查不合格者,自始不具备应考资格,如已入场应 试者,其成绩不予计算,并不得申请退费. c.毕业证书上显示之毕业日期须早於考试首日,不符者,应考资格不合格. d.缴验之毕业(学位)证书影本务请於证书右上角填妥报考考区、类科、 入场证编号及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以利查对. (3)以考试及格资格报考者,应缴验考试及格证书影本. a.高等考试或相当高等考试之特种考试相当类科及格者. b.普通考试或相当普通考试之特种考试相当类科及格满
3 年者,所称 「及 格满
3 年」,系指自考试录取训练期满成绩及格取得考试及格资格之 日(即民国
104 年7月7日以前)起,算至本考试举行前一日止. c.高等检定考试及格者,须缴验检定考试相当类科及格证书影本. (4)以后备军人军阶及军职年资报考者,应缴验任官令及退伍令. 曾任中尉以上
3 年之军阶及军职年资,得报考未限制学历类别之类科 或与军职专长性质相近之技术类科.惟应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工作经 验或训练,始得报考之类科,依各该应考资格之规定. 3.相关证照、训练或工作经历证明文件 下列各类科应缴交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航空驾驶(选试直N机飞行原理)类科:曾在国内、外学校(班)航空飞行班 次受训累计达
5 个月以上毕(结)业、曾任飞行时数累计
250 小时以上(其 中直N机飞行时数累计
100 小时以上)之证明文件. (2)公职社会工作师类科:卫生福利部核发之社会工作师证书影本. (3)公职兽医师类科: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核发之兽医师证书影本. (4)公职建筑师类科:内政部核发之建筑师证书影本、经内政部营建署审查 具有
3 年以上工程经验证明文件(详附件九). (5)公职护理师类科:卫生福利部核发之护理师证书影本、地方政府登录之 护理师执业执照影本 、 领照后
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文件(请见第
5 页说明六).
4 (6)公职医事检验师、公职药师、公职临床心理师、公职食品技师类科:卫 生福利部核发之各该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职业证书影本、领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