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3-01-07 |
及(iii) 最后一期款项为2,109,000英磅 (相等於约21,933,600港元) 将於完成时 (各方预计将於顺豪控股股东特别大会 上批准该收购之决议案获得通过后两天内履行,但不 迟於由购买合约日期起计后三个月) 於最后一期款项付 款日期支付. 该代价由买方及卖方参照 (其中包括)英国现行市况,该 地区附近可比较物业之市价及由於英国之独立专业估值师 Allsop LLP按购买合约日期就该物业之估值70,300,000英磅 (相等於约731,120,000港元)经公平原则磋商而厘定.在二 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英国脱欧公投投票结果之后,Allsop LLP经已确定其对该物业按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之估值 维持70,300,000英磅 (相等於约731,120,000港元) . 董事会认为该收购之条款乃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 东之整体利益. 该物业: 该物业名为 「Travelodge Royal Scot Hotel」 ,位於英国伦敦, 地址为100 King'
s Cross Road, London, WC1X 9DT, United Kingdom. C
7 C 完成: 该收购之完成将於在顺豪控股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批准该收 购之决议案后之两(2)天后进行,惟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迟 於由购买合约起计三个月完成. 购买合约之各方均知悉,买方之母公司 (即本公司、顺豪控 股及华大酒店)均有责任获得个别股东批准该购买合约及其 项下各项交易以符合上市规则下之有关规定. 根郝蚝显,买方承诺於最后一期款项付款日期前获得所 述批准,倘若於最后一期款项付款日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获得 所述批准,各方同意作下列安排: (a) 最后一期款项应依照购买合约发放予卖方;
及(b) 买方应有权将购买合约更替至卖方所批准行事合理且 并无延误的替代实体,且为免生疑,卖方在拒绝同意 任何名列於制裁清单上的实体时,应视作合理. 该收购乃按英国正常物业转让惯例进行,而受英国法例规管 的购买合约则按英国标准商业物业条件 (第二版)第一部分 进行. 该收购跟从英国物业转让惯例及程序进行,有别於香港类似 交易的一个显著特点为物业的业权证明已於签署购买合约时 获得.因此,於签署买卖协议时支付大部分代价为英国 (及 於收购事项之情况下)惯例.英国的绝大部分房地产交易甚 至存在於签署买卖协议时已全额付款的情况.於签署购买合 约时,已向买方提供业权证明. C
8 C 管理层认为这一颇具规模的酒店收购符合集团的增长策略, 且该收购之价格就曾为伦敦市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