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3-01-13 |
3、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8 年5月28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受理雅克科技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 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于
2018 年6月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三)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对方与雅克科技已经完成资产过户,标 的公司已经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
雅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在中国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东兴证券 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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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雅克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 相关承诺 承诺内容
1 上市公司及 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所提 供信息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承诺 函1. 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承诺人向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3. 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 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 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 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关 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函1.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上市公司拟收购之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和/ 或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 承诺人今后亦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 (本次收购完成后的)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和/或江苏先科半导体 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并将采取 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和/或 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3. 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上市公司以外的名义为上市公司现有 客户提供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服务. 4. 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 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 司. 5. 承诺人在此保证,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