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3-01-16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金额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776,621.53 -334,541.38 11,652,768.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041,636.96 6,6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072,640.89 8,744,279.04 9,538,472.18 债务重组损益 3,401,835.30 1,959,751.5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1,919,926.0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7,273.80 -687,589.13 44,177,169.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8,540,030.73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9,417.37 -279.57 11,170,310.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5,650.42 -250,687.17 33,534.30 合计 46,104,940.69 9,939,466.84 27,544,460.16 -- 对公司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以及把 《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应 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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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
节能环保服务业
1、余热发电业务方面:公司余热发电业务收入主要集中于水泥行业,公司通过总承包、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及成套、技术 服务等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减排的专业化服务.虽然公司是国内早期余热发电技术领先的企业,但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不 断变化, 水泥余热发电市场的供需不均, 竞争持续激烈, 加之公司在余热发电技术方面的研发能力受限, 核心优势已不明显, 新订单基本很难实现.报告期内,公司重点进行了原有项目应收账款的清理、存货的消化、严控成本费用等工作,实现了经 营业绩的扭亏为盈.
2、光伏发电业务方面:公司光伏发电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行的合计53MW的并网 光伏电站.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光伏行业投融资前景与战略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前三季度,我 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4.54GW,预计至2018年底光伏总装机规模可达180GW.虽然受 531新政 的影响,在光伏电站方面开 始明显放缓,而分布式光伏仍保持强劲增长,预计2019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约为40GW,分布式光伏新增容量或达20GW.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光伏业务,原有光伏电站虽然因早期技术、设计等不完善,受天气及当地弃光情况影响较大,但经公 司采取一定的措施后,本年度经营业绩略有改善,全年实现营业利润532.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