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3-01-19 |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三节 董事长.28
第四节 独立董事.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一节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36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38
第七章 监事会.40
第一节 监事.40
第二节 监事会.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3
第二节 内部审计.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6
第九章 通知.46
第一节 通知.46
第二节 公告.4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8 第十一章 上市特别规定.5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0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50 第十四章 附则.51 6-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原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并在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30900000003926.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4月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2015 年5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Aihua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益阳市紫竹路南侧、桃花仑东路西南侧 邮政编码为: 413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实收资本数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 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 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 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 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6-4-4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