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3-01-19 |
3、本项目有关内容仍需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广东长青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下属子公司广东长青 ( 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雄县热电 )于2017年10月23日参加了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建成区集中供暖项目单一 来源项目投标,并于2017年10月27日收到招标人雄县住房和建设局、代理机构河北康瑞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签署下发的 《 成交通知书》 ( 项目编号:KRZB2017-12),雄县热电被 确定为雄县建成区集中供暖项目 ( 以下简称 本项目 )投资方. 本项目投资额约1.5亿元人民币 ( 以最 终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
一、项目背景
1、雄县人民政府与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签订 《 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以 下简称 《 特许经营协议》 ),授予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 以下简称 雄 县项目 )的特许经营权. 在项目经营区域和范围内,公司拥有排他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30 年,自集中供热项目商业运营之日起计算.( 详见2015年7月29日披露的 《 关于签订 〈 雄县经济开发区热 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8)
2、2015年9月2日,公司设立项目公司雄县热电,根据 《 特许经营协议》,雄县热电自动承继公司在 《 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具体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为雄 县经济开发区东区供热.
3、2015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雄县项目. ( 详见2015年9 月9日披露的 《 关于对外投资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3)
4、2016年11月7日,河北省雄县发展改革局对雄县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予以核准. 本次获核准 的是雄县项目的集中供热部分,主要由于雄县项目建设拟分两步实施:先建设集中供热项目部分,不带 发电机组;
余热发电部分在获批后,再启动建设. ( 详见2016年11月15日披露的 《 关于雄县经济开发区 集中供热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54)
5、2017年10月,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