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1-23 |
4 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本次要约的预定收购数量÷ 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 的股份总数) .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 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2018 年5月22 日,钱江水利公告了相关股份完成交割的情况,收购人已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 相关义务. 截至
2018 年5月21 日, 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中国水务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钱江水利 39.99%的股份.
2019 年4月4日,钱江水利披露了
2018 年年度报告,中信证券作为本次要 约收购钱江水利的收购方财务顾问, 持续督导期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至要约收 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2018 年4月13 日至
2019 年5月22 日) .根据《证券 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日常沟通,结合钱江水利
2018 年年度报告,中信证券出具持续督导期(即自
2018 年4月13 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以下简称 本持续督导期 )的持续督导意见如下:
一、要约收购履行情况
2018 年4月13 日,钱江水利公告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报告书》 .中国水务向除中国水务及钱江硅谷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 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要约收购有效期为
2018 年4月17 日至
2018 年5月16 日.
2018 年5月18 日,钱江水利公告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预受要约股份的 数量超过 35,299,576 股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2018 年5月22 日,钱江水利公告了相关股份完成交割的情况,截至
2018 年5月21 日,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本持续督导期内,中国水务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了要约收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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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签署之日,中国水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对钱江水利的股东权益.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签署之日,中国水务、 钱江水利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三、收购人履行公开承诺情况 就本次要约收购,收购人关于保持钱江水利经营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 范关联交易作出承诺如下:
(一)保持钱江水利经营独立性的承诺 为持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中国水务特承诺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保证不发生占用资金、 资产等不规范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
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 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 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 理制度, 独立在银行开户, 依法独立纳税, 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