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个学科,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标准由省 统一制定,成绩用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语文、数学、外语、思想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10 科为考试科目,由省统一组织命题、 考试、评卷 ;
通用技术、音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