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3-01-28 |
176 预付税项58,479 C 受限制现金52,559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197,448 145,531 3,640,802 145,707 分类为持作出售的出售组别的资产C189,662 流动资产总额3,640,802 335,369 流动负债应付贸易账款12 330,782 C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928,287 171,209 应付股息205,760 C 计息银行借贷134,004 12,070 应付税项54,588 C 1,653,421 183,279 直接与分类为持作出售的资产相关的负债C46,088 流动负债总额1,653,421 229,367 C
5 C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经审核) 流动资产净额1,987,381 106,00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2,094,850 106,037 非流动负债递延税项负债143,707 C 非流动负债总额143,707 C 资产净值1,951,143 106,037 权益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已发行股本13 7,447 1,572 储备1,943,696 104,465 1,951,143 106,037 非控股权益CC总权益1,951,143 106,037 C
6 C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 公司资料首创大有限公司(於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前称为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为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诚如本公司所发出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之公告所述,本公司已完成出售化学业务及收购房地产公司西安首创新开置业有限公司(「新 开」 ) .完成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为「本 集团」 ) 将不再从事化学业务,并将其主要业务转变为奥特莱斯综合体物业及商用物业开发及营运. 诚如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所公布,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创置业」 ,为一间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 ) 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 H股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得兴有限公司(「得 兴」 ) 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将其所持本公司之普通股中130,200,000股股份之全部股权(相 当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约65.1%) 及其所持本公司可转换优先股(「可 转换优先股」 ) 中738,130,482股可转换优先股之全部股权 (相当於本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可转换优先股之100%) 转让予首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首置投资」 ) ( 「转让」 ) ,该公司为首创置业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於 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完成转让后,本公司之母公司已由得兴变更为首置投资.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为首置投资.本公司的中间控股公司为首创置业. 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於中国登记的国有企业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首 创集团」 ) . C
7 C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根愀刍峒剖(「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中 期财务报告而编制. 本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中所规定之全部资料及披露,因此须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财务报表一并阅读,始属完备. 本公司及其於香港及海外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於过往年度均以港元(「港 元」 ) 为其功能货币. 由於本公司董事认为更改功能货币与首创置业的功能及呈列货币以及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年度财务报表附注2.1所披露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更改呈列货币一事相一致,故此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所有香港及海外公司的功能货币均已由港元更改为人民币(「人 民币」 ) . 除上文所述之功能货币及下列影响本集团及本集团首次於本期间财务资料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外,编制本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与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 (修 订本) 定额福利计划:雇员供款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周期之年度改进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 订本)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周期之年度改进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 订本) 采用上述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会计政策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3. 经营分部资料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所有营运均位於中国大陆并於中国大陆进行,而本集团所有收益及经营业绩均来自物业开发.因此,概无按业务及地理分部呈列之分部资料.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仅产生自其於中国大陆之业务,而本集团几乎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大陆.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所有营运均位於中国大陆并於中国大陆进行,而本集团所有收益及经营业绩均来自生产及销售化学产品.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仅产生自其於中国大陆之业务,而本集团几乎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於中国大陆.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