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3-01-28 |
c、业务性质的变更;
d、导致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更的事件,包括但不局限于新的股权问题、债 务或准股权问题、以及员工期权计划;
e、任何提供给第三方的赔偿或担保;
f、 对非主营业务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及证券、期货 或金融衍生产品投资;
g、年度预算,及预算之外的借贷行为和重大(指金额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财 务开支;
h、重大(指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诉讼、 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启动、 和解、解决;
i、 利润分配方案;
j、 重大(指金额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的关联交易. k、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若销售合约约定销售对方可对公司产品进行再 次转让或再次授权,单笔交易额或对同一客户累计交易额达到
30 万元 时,需提交董事长审批.
5、奖励约定 a、若西安佳韵社以
2011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超过
2000 万元,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向管理团队发放奖金,奖金的 金额相当于超出约定净利润部分的 10%比例;
b、若西安佳韵社以
2012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超过
3000 万元,或者
2012 完成的净利润能够补足
2011 年未完成 的差额(2000 万减去
2011 年实际净利润数额的差额)的,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向 管理团队发放奖金,奖金的金额相当于超出约定净利润部分的 10%比例;
c、若西安佳韵社以
2013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 超过
3600 万元且
2012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公司净利润达到
3000 万元,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向管理团队发放奖金,奖金的金额相当于超出约定净利 润部分的 10%比例.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约定 自2011 年1月1日起西安佳韵社实现的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 易后公司的所有股东按投资比例或约定共同享有.2010 年12 月31 日前西安佳 韵社实现的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归属于甲方, 由甲方在不影响公司运营的前 提下可自行分配.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是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的需要.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影视剧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随着整个互联网视频业 务行业风起云涌,乐视、优酷等先后上市,进入资本市场,网络视频的赢利模式 逐步成熟,电视剧新媒体价格迅速提升.因此,公司进入新媒体发行领域是完善 产业链布局必然的选择. 2)项目实施是公司扩展业务渠道的需要 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内容资源,随着新媒体行业的整体发展,公司需 要加强业务渠道的开拓,在前期已建立的良好基础上,通过包括整合资源在内的 多种手段,快速推进新媒体业务. 3)项目实施是公司增加影视网络版权的需要 互联网步入视频时代, 网络视频版权保护和版权竞争也开始面临越来越严峻 的挑战.在网络视频正版化成为网络视频行业的共识后,未来影视剧网络版权价 格会继续提升,并成为影视内容提供商的重要收入来源.影视剧网络版权价格受 益于网络视频正版化趋势,继续保持快速上升势头.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网络视频行业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网络视频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版权保护的不断加强,视频网站对于版权 竞争呈现进一步加剧态势,网络视频价格的不断上涨使其成为内容提供商收入的 增长点.西安佳韵社拥有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