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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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常态下对土地利用的新 要求, 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 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 布局.贯彻落实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发展理念, 守住生态、发展、安全三条底线,突出抓好 大扶贫、大数据 两大战略行动,着力抓好大生态、大健康、大文化三大跨越工 程,立足 一山两江四文化 的资源禀赋和交通环境的改善,深 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 四 化同步 发展.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集 约节约用地制度,强化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区 域之间、城乡之间、村镇之间的用地需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 结构和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障重点急需及民生工 程项目用地,为打造黔东区域性中心城市,推进玉屏、大龙产 城一体发展、环梵净山 金三角 文化旅游创新区和 乌江经济走 廊 ,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节 调整原则

一、实现 两减一增 全市实现 两减一增 ,同步调整各县(区)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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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稳定、适当微调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 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 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适当调整《规划》 ,强化耕地保护和永久 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优化全市建设用地布局.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贯彻落实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 规划,实施大扶 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和大生态、大健康、大文化三大跨越 工程,实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 化 四化同步 发展,充分衔接全市城镇体系、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旅游等相关发展专项规划,规划用地向重点 发展区域、战略新兴产业、重点行业给予倾斜.

四、协调发展、优化布局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按照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耕地保护和基 本农田调整,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 局,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耕地保护的突出问题.

第三节 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

《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

国家、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有关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中发 〔2015〕34 号)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 见》 (中发〔2017〕10 号) ;

《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的 批复》(国函〔2011〕131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 发及易地搬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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