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3-01-31 |
质量控制部报告项目预审意见;
内核小组 成员针对项目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自由提问,项目组人员回答;
内核小组成员 投票表决,质量控制部工作人员计票;
内核会议主持人总结项目意见,宣布投票 结果.投票结果为四种: 内核通过 票数超过参与决议人员 2/3 的为 内核通 过 ;
内核通过 和 有条件通过 票数合计超过参与决议人员 2/3 的为 有条 件通过 ;
建议放弃该项目 票数超过参与决议人员 2/3 的为 建议放弃该项目 ;
其他表决结果为 暂缓表决 .
6、同意申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6 项目经内核会议审核通过后,项目组对内核意见进行逐项落实,质量控制部 对内核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内核意见落实后, 经本保荐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 同意后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本项目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2016 年6月,项目组开始对恒铭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行前期尽职调 查,初步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确认项目不存在重大实质性障碍,并向本保荐 机构递交立项申请,经本保荐机构立项评估小组审议,于2016 年6月同意立项 申请. 项目组对恒铭达进一步尽职调查后,于2017 年4月21 日通过二次立项.
三、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成员构成和进场工作的时间
1、项目执行成员构成 保荐代表人 王培华、付焱鑫 项目协办人 郭帅 项目组其他成员 卢峥、刘洪泽、李文源、王伊
2、进场工作时间 项目组从
2016 年6月开始参与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
(二)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项目经审核立项后,项目组即开始了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申报材料制作工 作. 此间, 项目组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 发行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调查范围涵盖了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 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高管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 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多个方面. 项目组采用的调查方法主要包括:
1、向发行人提交调查文件清单,向发行人收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资料、权利证书并进行核查、确认,对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