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3-03-13 |
5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交流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目前的经营状 况、发展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并视需要对投资者交流会进行公告披露.
2、如果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应于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的
5 日内召 开董事会、并于
2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具体方案的实施. 1-2-5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实施顺序和约束措施 当上述条件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及时按如下顺序实施:1. 公司回购股票;
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票.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单次为稳定股价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的 5%. (3)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应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如履行期间届满,公司回购股份的金额支出少于上述额度的50%的,公司自履行期 间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启动再融资与重大并购重组的行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从 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应在上一措施(即公司回购公司股份) 届满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如履行期间届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支出少于上述额度的 50%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i)不得参与公司下一年度内的分红,且对利润分配相关的 议案回避表决;
如当年度公司未发生分红事项的,则该等约束措施顺延至下一年度;
(ii)其 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与高管 )增持公司股票 (1)董事与高管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 董事与高管单次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公开披露的其上一 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的10%;
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单次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份的资 金金额不超过公司公开披露的上一年度公司除独立董事之外的所有领薪董事全年平均薪酬的 10%. 1-2-6 (3)董事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应在上一措施(即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票)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如履行期间届满,董事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支出少于上述额度的50%的,公 司董事与高管: (i)在公司领薪的董事与高管自上述期间届满的下一个自然月开始,薪酬降 至原薪酬的90%并持续12个月,且在此期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 ;
(ii)未 在公司领薪但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上述期 间届满后的12个月内不得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