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3-03-17 |
50140 的有关要求,并确保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4.4.1.9 液氨场所应设置符合 GB
50057 规定的防雷装置.非冷库液氨场所的液氨储罐、充装系统管 道、阀门等金属设备设施应设置符合 GB
12158 规定的防静电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定期检验,并具 有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4.4.2 设施 4.4.2.1 企业应设置对事故状态下泄漏的液氨和消防废水进行收集与储存的事故储存设施,包括事故 应急池、备用输转罐、罐区围堤或装置围堰等. 4.4.2.2 事故储存设施有效容积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及系统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事 故储存设施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4.4.2.3 事故储存设施有效容积不符合要求且因现有场地所限不能设置或扩建事故应急池的,应采取 临时构筑围堤或其他收容泄漏的液氨和事故废水的应急措施,并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4.4.2.4 应按照 GB
18218 对企业内液氨储存、装卸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对辨识为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储存、 装卸和使用装置、 设施或者场所的安全评估、 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4.2.5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储存、装卸和使用装置或设施应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 断采集和监测系统,设置压力和液位超限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信息存储等功能,记 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
30 天. DB11/ 1014―2013
5 4.5 监控系统要求 4.5.1 报警仪 4.5.1.1 罐区和液氨输送泵区,氨制冷机器间和设备间、调节站间,钢瓶储存(实瓶)区、钢瓶使用 区,充装间、装卸区,用氨生产车间应设置固定式氨气体浓度报警仪. 4.5.1.2 氨气体浓度报警仪设置应符合 GB
50493 的有关要求. 4.5.1.3 液氨钢瓶储存仓库、氨制冷机房、充装间、用氨生产车间的氨气体浓度报警仪应与相应的事 故排风机联锁,并保证排风机的可靠供电. 4.5.1.4 氨气体浓度报警仪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应委托生产厂家进行报警仪的 校验,校验周期不应超过一年,并应检定合格,检定报告存档备查. 4.5.2 视频监控 液氨场所应设置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应符合DB 11/T 384的有关要求. 4.5.3 信号传输 泄漏报警与视频监控报警等信号应传输至本单位的控制室,安全监控信号应满足异地调用需要. 4.6 人员防护 4.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