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31 |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及相 关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普通高校和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指导全省基础教育 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省高等教育系统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校园媒体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 设;
指导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校园媒体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全省高等学校稳定工作;
指导全省基础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 事件;
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按照省委有关规定管理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成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协助中央有关部委 管理在陕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做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成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免、培训、监督等具体工作. 6.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7.负责全省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
指导基础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8.负责高等学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
指导基础教 育系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系统党外知识 分子工作,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
指导基础教育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 9.负责教育系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学生会及其他社团 工作. 10.负责全省高等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属公办高职学校和厅属中职学校 开展巡察工作;
指导基础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陕西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1.依法加强对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研究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 施. 3.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 4.负责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和民族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7.指导全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 8.负责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
指导教育基金、教育捐款、外资利用等工作;
指导全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
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助学贷款工作. 9.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承担全省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10.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11.负责全省国家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承担 省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规划并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13.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国际及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及普通话测 试工作;
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承担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改革和管理工作. 17.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18.负责机关公务员队伍、直属单位及厅属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与管理工作. 19.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网络安全工作. 2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有关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 负责;
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二、2019 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对接国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 办园建设为重点,不断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超过 50%,学前三年毛入 园率保持在全国前列.
(二)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以改善办学条件、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教师校长交流轮岗、 学区制管理改革为抓手,落实好随迁子女就学、留守儿童教育政策,力争实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 盖、标准明显提高,继续加强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推动
27 个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验收, 通过率超过 90%,为率先在西部实现全省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国家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三)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在落实好普通高中免学费教育的同时, 力争全省普通高中标准化达标率达到 80%;
深化中职资源整合,以特色学校、特色专业和 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将提高质量贯穿教学、管理和人 才培养全过程,增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继续实施高职教育综合评价招生,增加 三校生 升入本科的招生计划,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
(四) 实施好 四个一流 创建工作. 按国家要求落实高校生均经费标准, 统筹各方面资源推进 四 个一流 创建工作,争取有更多高校和学科进入国家 双一流 行列.指导有条件的高校建设 院士工作 室 ,对有突出贡献的 院士工作室 进行奖补,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办好第三届中国 互联网+ 大学 生创新创业大赛.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继续推进
2011 计划 建设,创造性落实中、省有关政策, 激发高校科研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围绕 一带一路 战略,用好自贸区建设政策,依托中亚 学院等平台, 发挥 三秦留学生奖学金 作用,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实现来陕留学生规模突破万名大关, 打造教育对外开放的西部高地.
(五)持续改善教育民生.认真做好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分类建立高校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建设,实现精准资助全覆盖.探索职教扶贫新路子,推广陕西省旅游学校与贫困县 职教中心联合招收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模式,帮助更多贫困家庭脱贫.持续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招生 录取、营养改善计划、随迁子女就学、留守儿童关爱等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2019 年陕西省教育厅与陕西省高教工委合并.但由于目前三定 方案未最终出台,故本部门承担的年度工作任务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职能变化情况,在新部门中统 一反映.
三、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纳入本部门
2019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和所 属事业单位共有
64 个,包括:
1、陕西省教育厅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工程大 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邮电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理工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财经大学、西安医学院、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延安大学、宝鸡文理 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榆林学院、商洛学院、安康学院、西安航空学院、陕西学前师 范学院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高等教育和科研等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院校收取学费、 住宿费、培训费、委培费等费用.
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 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艺术职业学院、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陕 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 陕西省商业学校、 西北工业学校、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陕西交通技师学院、陕西省建材技工学校、陕 西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陕西省水利技工学校、陕西省印刷技工学校、陕西能源技工学校、铜川煤炭 基本建设技工学校、陕西铜川工业技师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高等和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委培费等费用.
4、陕西省西安中学、陕西省西安小学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为 事业单位,承担中小学义务教育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杂费、借读费等费用.
5、陕西省教育评估与经费事务中心、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陕西省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陕 西教育干部培训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陕西省教育活动中心为事业单位、
6、陕西省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人员编制
41869 人,其中行政编制
144 人、事业编 制41725 人;
实有人员
58204 人,其中行政
149 人、事业
39143 人、工勤
2184 人.离退休人员 1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