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3-03-20 |
19 个邮政建议, 对其进口邮件的投递实行 95%达标率 的标准.另一些拥有跟踪定位系统的邮政,应该尽 力在
2005 年使 80%的进口特快专递邮件能在规定 的时限内投递,而且应牢记
2006 年的目标将会定 得更高.最后,对于没有跟踪定位系统的邮政,应 该努力在
2005 年底以前装备一套这样的系统. 实 行业务标准并以此来评估各邮政的生产率,将成为 促进邮政业务改善的有效手段.但应该注意到各邮 政不是处在同一水平上的.因此,应该对每个邮政 制订能够达到的标准;
否则,这项措施只会产生消 极的影响 ,国际局特快专递邮件业务办公室主任 Alistair MacRae 先生解释说.每个邮政的生产率将 定期进行研究,而目标也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他 补充说.2003 年特快专递邮件业务量已经突破了
3450 万件,比上一年增加了 6%. 跨境互换局:地位尚不清晰 只有少数一些万国邮联会员国会批准外国邮 政在其领土上设立跨境互换局.这是国际局根据布 加勒斯特大会的决议向万国邮联
190 个会员国调查 的结果;
大会决议还决定由邮联会员国对这个问题 进行立法.在所收到的
76 份问卷答复中,49 个邮 政表示本国的法律或政策不准许在本国的领土上 设立跨境互换局.然而有
16 个国家是准许的,它 们是德国、丹麦、西班牙、芬兰、英国、希腊、匈 牙利、冰岛、约旦、科威特、立陶宛、卢森堡、纳 米比亚、挪威、荷兰和瑞典.在这些国家的邮政中, 有11 个邮政指出,它们国家的法律或政策准许跨 境互换局的运营商对其出口邮件使用万国邮联的 文件单式(计算终端费所必需的) .在回答该国是 否同意对接收到的来自跨境互换局的邮件执行万 国邮联的法规时,34 个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