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3-03-23

5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 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5――服务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取得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营业执照 的除外)(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取得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营业执照的除 外)(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7-6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缴纳税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8 投标人业绩说明 7-9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0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11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承诺函(格式自制) 附件 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提供)

6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产品主要信息和质量的详细说明. 9.2.2 产品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 的服务内容,包括服务的时限、内容和费用.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 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3 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标准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 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招 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单价 (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产品报价应包含正常的税金及其它费用.中标人不得再向买方收取 中标金额之外的任何费用;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 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7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及折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 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 20.3 条规 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 每种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11.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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