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3-03-26 |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且优先提供视频、电话、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 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 大会网络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七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 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七十七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 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