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3-03-27 |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 回报.
三、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
1、在确保优先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或者现金 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也可根据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 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当年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数,且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并且没 有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应优先进行现金分红.公司 在2018―2020 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 司分红的建议,提出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 利但不进行现金分红的, 还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 体用途、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或计划安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预 计经营状况及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 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制定《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 , 《规划》需经独立董事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符合本规划明确的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 的,需经独立董事认可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如需调整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 应按照 《公司章程》 的规定,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五、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 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