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3-03-28

第二节 与本次资产收购有关的当事人

1、本次资产收购的收购方: 公司名称: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上虞市上浦镇 法定代表人:徐鑫祥

电话:0575-

2361562、2360805 传真:0575-2366328 联系人:汪惠琳、马煜林

2、本次资产收购的出让方 公司名称: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蛘虮蚓游峁ひ翟拔耙德11号 法定代表人:何剑峰

电话:0757-26330796 传真:0757-26326980 联系人:方继斌

3、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755-82215039 传真:0755-82215034 项目经办人:张玉忠、陈正旭、武利华、王翔

4、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名称: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1201-1204室4-1-10 法定代表人:俞兴保

电话:0755-26691597 传真:0755-26692365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志恒、刘志永

5、资产评估机构 公司名称: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冯道祥

电话:010-66211199 传真:010-66211196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李瑛、章为纲

6、法律顾问 公司名称: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市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209-1212室负责人:卢伟东

电话:020-83276630 传真:020-83276487 经办律师:赵涯、全奋 4-1-11

第三节 本次资产收购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资产收购的背景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3]51 号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1993年11月1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取得注册号为33000010013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发行字[2000]12号文批复同意, 于2000年3月10日采取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 发行4500万股普通股, 该股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0]第20号 《上市通知书》 批准同意,于2000年3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简称 上风 高科 ,股票代码

000967 . 上风高科主要从事各类轴流风机、混流风机、离心风机和各类风冷、水冷、制冷、速冻装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本公司上市以来, 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地铁、隧道风机和空调配套风机等主导产品,各项业 务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但是,面对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 压力,2002年、2003年、2004年及2005年1-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31%、 2.31%、-15.13%和-1.85%,公司盈利水平能力呈连年滑坡的趋势,缺乏持续发展的 能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 规定,对于绩差公司,鼓励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作为对价解决股权分置问 题.经过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充分协商,为实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利 益的统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拟通过送股和注入优质资产相结合的对价方式解 决公司股权分置问题.因此,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重要内 容. 通过本次资产收购,使本公司主营业务扩展到制冷压缩机、变压器、电机用漆 包线领域,有利于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摆脱经营困境,改善公司资产状况, 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抵抗风险的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 值,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给投资者更好的回报. 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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