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3-2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稿) 项目名称: 歌城 建设单位(盖章): 内江市音乐派歌城 编制日期:2015 年5月环境保护部制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江市音乐派歌城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于涉及商业秘密,本报告表(公示本)较原报告表减少了 以下内容:环境现状监测及相关附图附件等. 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本公示本为准.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 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 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歌城 建设单位 内江市音乐派歌城 法人代表 赵小凡 联系人 赵小凡 通讯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

988 号(万达广场四楼) 联系电话

13688258055 传真 邮政编码

641100 建设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

988 号(万达广场四楼)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歌舞厅娱乐活动 R8911 占地面积(平方米)

18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0 总投资(万元)

5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10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1.6%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在工作生活之余对休闲娱乐有了更高 的要求.为了给都市居民提供更好的休闲娱乐场所,内江市音乐派歌城拟 投资

500 万元,建设一家透明、平价和健康的 KTV 供人们休闲娱乐.项 目租赁内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

988 号(万 达广场四楼)A 区的商业用房(约1800m2 )作为项目用房,拟设置包间

37 个,可同时容纳

300 人消费. 万达广场 A 区环评于

2013 年9月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 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取得了内江市环保局出具的《关于内 江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内江万达商业广场综合体项目 A 区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市环建函(2013)43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试 运行环保意见》 (内环建验(2015)05 号) . 按照 A 区环评批复和试运行意见要求, 商业用房引入项目时须单独进 行环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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