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3-28

3 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为此,内江市音乐派歌城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社 会事业与服务业,第22 条 娱乐场所,营业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 的应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营业面积为 1800m2 , 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接受委托后,环评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 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环评技 术导则 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内江市音乐派歌城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 ,现上报审批.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在发改委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中,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所使用的主要设施及设 备也不在限制类和之淘汰类列,同时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40 号《促进产 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为允 许类.

2015 年4月21 日,内江市东兴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出 具的本项目的《同意筹建通知书》 (见附件 1) ,同意本项目开展筹建工作.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外环境关系及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1.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

988 号(万达广场四楼) ,项目区 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9°36′25.68″,东经 105°2′15.27″. 项目区所处万达广场 A 区,位于规划的娱乐楼 4F,该建筑负一楼为 永辉超市,1 楼为日化用品区,2 楼为服装精品区,3F 为餐饮区,4F 为影 院、国美电器及本项目. 项目区北面 100m 处是万达广场 B 区 (西侧, 在建住宅楼) , 北面 150m 处是邦泰・铂仕公馆(在建纯住宅) ;

项目区东北面 230m 处是万达广场 C

4 区;

项目区东面紧邻万达影院,东面 150m 处是国美电器,东面 320m 处 是万达广场 B 区(东侧,规划为写字楼和酒店) ;

项目区南面 100m 处是 汉安大道,南面 150m 处是汇宇一品(商住小区) ;

项目区西南面 170m 处 是翡翠国际社区(商住小区,在建) ;

项目区西面 50m 处是兰桂大道,西面100m 处是川南电商中心,西面 220m 处是内江市国际会展中心,西面 700m 处是沱江;

项目区西北面 210m 处是春天江与城(商住小区,在建) . 项目在万达广场所处位置见下图. 图1-1 项目在万达广场的位置图 本项目位于内江万达广场已建成的娱乐楼,与该栋用房的设计商业定 位相符.项目南侧为紧邻万达影城,北面为商业街,从外环境关系看,本 项目周边以商业用房为主,因此,本项目与周边环境无相互制约因素,与 周围已形成的商业格局相容. 2.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1)与《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内江市总体规划在完成经济与产业发展、城镇体系、城市用地空间形 态、城市交通、城市风貌、水资源利用、城市生态环境等

7 大专题研究的 基础上,按照建设川南城市群中心城市、成渝经济区新高地的定位和建设

5 成为百万人口、100km2 特大城市的目标,将内江市分为八大功能组团,分 别为旧城组团、东兴组团、双苏组团、邓家坝组团等.其中,东兴组团的 发展目标为城市建设用地 15.65km2 , 居住人口 19.5 万人,形成集城市行政 办公、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商业金贸和信息咨询中心于一体的新城区. 本项目属 KTV 项目,位于万达广场 A 区娱乐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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