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3-03-30 |
19 号 鸿业大厦
4 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 ,恕不邮寄,售后不退.购买 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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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委托处理,提供接受单位 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双方公章的接收炉渣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 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 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3月29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9日9时00分至2016年3月29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
19 号鸿业大厦
4 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3月29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 十
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
19 号鸿业大厦
4 楼. 十
二、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 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十
三、招标信息公告
网址: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fsggzy.cn)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谢小姐
电话:0757-22836413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 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
19 号鸿业大厦
4 楼 邮编:528000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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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项目需求 项目服务要求 服务需求明细
(一)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每天接收顺德区生活垃 圾,焚烧产生炉渣约
180 吨/天.为了保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到垃圾无害化处 理目标,项目产生的炉渣需要合法合规、无害化处理.
(二)项目基本要求
1、炉渣处理:按采购人的要求,把顺德区杏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炉渣及时合法、安全、 无害化处理.
2、若进行外运填埋处理,填埋场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3-2008)的设 计要求,尤其完善防渗措施和渗滤液处理设施,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3、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不能现场处理,要求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固体废物资源化单位处理.
4、运输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从顺德区杏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炉渣处理场所的最佳路线和距离. (2)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通行要求,进行全密封处理防止沿途撒漏. (3)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安装 GPS 定位仪、行车记录仪,并将相关轨迹、视频等数据接入我区 数字城管监控平台.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方式:由中标人按合同总价包工包料的方式实施服务.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如果顺德区杏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服务期间停产,则 本服务合同自顺德区杏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产生的炉渣处理完毕之日起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