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3-04-10 |
6、系统和设备的维护:日、月、季、年维护内容及工作程序;
7、系统和设备的应急处置程序;
8、系统和设备的运行信息通报流程;
9、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的开关机操作、主备机切换、参数检查及 设置、部件更换. 第十条 熟练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第四章 复习培训 第十一条 复习培训内容由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岗位 工作需要和电信人员实际情况确定,可参照岗前培训有关内容执行, 适当加强广度和深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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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航空安全教育;
2、岗位常用规章制度;
3、本岗位所辖设备承载的业务、系统组成、工作模块、信号流 程、接口定义和性能要求;
4、本岗位所辖设备供电、传输或组网拓扑图、信号接入、信号 输出;
5、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设备开关机操作、主备机切换、软硬件 控制及监视操作、参数检查及设置、部件更换;
6、系统和设备的维护:日、月、季、年维护内容及工作程序;
7、系统和设备的应急处置程序;
8、系统和设备的运行信息通报流程;
9、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的开关机操作、主备机切换、参数检查及 设置、部件更换.
10、安全案例分析、设备维护维修履历. 第十二条 复习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 于40 小时.对于有多个岗位签注的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所在单位可 视情况适当减少其一个或多个岗位的年度培训时间, 但总培训时间不 少于60 小时.
第五章 附加培训 第十三条 附加培训内容由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具体 情况确定,但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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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由此带来的对单位/岗位原有制度和各岗位运行手册的调整;
2、新的或局部更新的设备相关知识和操作、维护、维修技能.
3、设备运行方式、运行环境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工作程序的 调整;
4、通信导航监视新技术及管制、情报、气象等相关知识;
5、民用航空电信人员知识和技能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6、民用航空电信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完成的培训. 第十四条 针对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技能提高和业务发展需要,根 据不同的岗位发展需求,进行以下专项培训:飞行校验、系统级技术 支持、培训教员、安装调试. 第十五条 附加培训大纲详见附件二.
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大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 附件一: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岗前培训大纲
一、理论培训(公共部分) 1.民航基础知识 培训项目 培训主题 培训要求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岗位:所有岗位 民航基础 中国民航及民航空管系统总体情况 了解 民航发展历程及趋势、组织方式和工作职责等背景知识;
民航飞行规则、空中交通管制、空域、航路航线、管制扇区、 航行情报、机场、无线电管理、通用航空等有关基础知识;
民航通信导航监视服务发展及现状、体系结构、工作职责、主 要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基本知识和未来发展趋势. 理论 国际民用 航空公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附件要素 了解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0《航空电信》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1《空中交通服务》 . 理论 法律法规 中国民航相关法律法规 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