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3-05-04 |
5 导言2009 年7月, 国外知名开源 P2P 软件 aMule 的作者 gtoso 在VeryCD 社区发 帖,质疑 VeryCD 开发的 easyMule 涉嫌盗用了开源软件 aMule 的源代码,要求 VeryCD 按照 GPL 协议将 easyMule 开源1 .但是,VeryCD 方面则由其公司负责人 Dash声明, easyMule并没有使用任何的aMule代码. 一时间, 孰是孰非闹得VeryCD 社区沸沸扬扬,最后这个帖子被锁,双方都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 无独有偶,当年的
11 月,国内著名的字幕网站射手网指责腾讯公司的 QQ 影音软件使用了其开发的射手播放器的源代码, 却没有按照 GPL 协议公开源代码
2 .但是,不久以后,就有人前往 FFMPEG3 官方网站举报射手播放器同样违反 GPL 协议,没有公开一部分组件的源代码4 .经过激烈的辩论后,最终以射手公开全 部源代码终结了这个事件,而腾讯公司方面则没有任何表态. 其实,早在
2009 年初,FFMPEG 组织就已经认定国内知名的暴风影音和 QQ 影音违反 LGPL 协议,使用了 FFMPEG 解码器作为自己播放器的核心组建,但是 没有公开源代码,从而两者双双被加入到耻辱柱(Hall of Shame)上5 . 除了软件,个人网站博客也同样遇到了版权上的问题. LinuxToy 是一个采用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相同方式共享 2.5 中国大陆 知识共享协议作为转载授权协议的网站,其作品可以无偿转载,只需要遵守其许 可协议的规定――需要署名, 不能用于商业目的, 并且采用相同方式共享. 但是, 众多的大型门户网站却无视这么简单的要求,转载文章时或称其原创的,或者就 是没有给出文章的原作者和版权信息等等6 . 在上面的案例中, 我们看到了在网络上,这两个授权协议的曝光率越来越高 ――GNU 通用公共许可协议(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即GPL)和知识共享协议 (Creative Commons, 即CC), 他们不仅仅是代表自由的协议, 同样也包含着 Copyleft 的特征.正是这个 Copyleft 的特性,围绕着这两个协议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对于大部分违反协议的行为, 权利人也仅仅进行谴责,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法律
1 http://emule-fans.com/easymule2-alleged-plagiarism-from-amule-new-090705/
2 http://blog.splayer.org/index.php/2009/12/%E5%B0%84%E6%89%8B%E6%92%AD%E6%94%BE%E5%99%A8%E9 %A1%B9%E7%9B%AE%E5%85%AC%E5%BC%80%E8%B0%B4%E8%B4%A3%E8%85%BE%E8%AE%AF%E8%BF%9D %E5%8F%8D%E5%BC%80%E6%BA%90%E5%8D%8F%E8%AE%AE/
3 FFMPEG 一个开源的视频/音频解码器,可以用作视频播放软件的内核,本案例中的 QQ 影音和射手播放器 均使用 FFMPEG 作为解码器
4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100392.htm
5 http://ffmpeg.org/shame.html
6 http://linuxtoy.org/archives/accuse-scraper.html 上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
6 行为. 本文将从 Copyleft 入手,探讨什么是 Copyleft 及其发展历史,并且将初步分 析两种最常见的 Copyleft 许可协议――GPL 和CC, 探讨 Copyleft 维权困难的问题, 以及这两个协议所能够为改进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所带来的启示. 上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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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Copyleft 概述
第一节.Copyleft 的历史发展 上世纪 60-70 年代,大部分大学的计算机实验室都存在有软件共享社团.这 些社团所开发的软件大都是开源软件7 ,虽然当时并没有这个概念,但是几乎所 有的计算机软件都是开放源代码的, 哈佛大学的有关机构甚至明确禁止安装非开 源的软件(包括硬件)8 . 而到了
80 年代, 当Digital 公司不再继续其 PDP-10 系列时, 这个情况彻底地 改变了.VAX 或68020 等当代的现代计算机,都有自己的操作系统,但它们均 不是自由软件――即使只是获得一个可执行代码拷贝, 你也必须签署一个保密协 议. 如果你与你的邻居共享,你就是一个侵犯版权者.如果你需要任何更改, 求我们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