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3-05-28 |
(2)2019 年1月修订前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是否存在缺陷,是否能有效防范相关 人员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涉及相关内幕 交易案件或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
(3)前述整改是否到位,2019 年1月相关制度修订后,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 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事实情况说明
(一) 胡明光被立案调查的具体事由,后续行政处罚事项的进展情况,前 述事项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 根据公司的说明,证监会向胡明光出具的《调查通知书》 ,2018 年3月27 日, 胡明光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公司与辽宁证监局经办人员 的沟通确认,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之日, 胡明光涉嫌内幕交易一案尚在处理阶段, 胡明光尚未收到证监会向其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胡明光已经于
2017 年10 月26 日从公司离职,并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18 年12 月13 日,申请人获知胡明光被立案调查的事实,于2018 年12 月15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披露.申请人在 获知上述事项后第一时间进行了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二)
2019 年1月修订前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是否存在缺陷,是否能有效防 范相关人员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涉及 关于《关于请做好白云电器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
5 相关内幕交易案件或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 为防范相关人员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2019 年1月前,公司已根 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制度》等完善的内部制度. 公司已针对内幕交易及信息管理建立了相关制度, 公司在内幕交易及信息管 理工作中按照上述制度的规定,在信息披露之前尽量将知情人的范围缩到最小,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如实登记, 并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相关保密承诺函等,因此,公司现行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不存在缺陷,能够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 合规性.
2019 年3月28 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其任职期间的违法 违规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将要发生的诉讼、仲裁 或行政处罚案件,或其他违法、违规、不诚信行为以及受处罚情形;
3.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任何涉嫌内幕交易及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
(三) 前述整改是否到位,2019 年1月相关制度修订后,相关内控制度是 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 公司修订和补充了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并以专项议案的形式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等审批程序并予 以充分信息披露. 前述制度的修订和补充进一步加强了对内幕交易及信息管理的 监督力度,加强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督管理.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之日,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运行情 关于《关于请做好白云电器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