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6-10 |
2011 年12 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 (国发〔2011〕42 号) 将 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开展臭氧、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监测 列 为切实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
2012 年2月29 日原环境保护部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的《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 其中增设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
8 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 并且要求分期实施.2012 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 市开展 PM2.5 和O3 等项目监测,2013 年在
113 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 城市开展监测,2015 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 年1月1日,是该标准在全国实施 的关门期限,届时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监测结果. 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发布实施后, 臭氧由原来的只参与监测,不参与空气质量评价,调整为既参与监测又参与质量评价.环 境臭氧监测的开展,使得臭氧校准工作随之提上日程.
4 2.3 标准的最新研究进展 为获得准确可靠的臭氧监测数据,与二氧化硫等其他气态污染物监测一样,臭氧监测 也需要对臭氧监测仪器定期进行校准.但由于臭氧具有强氧化性,现有技术条件下尚不能 制备与二氧化硫气体标准样品相似的臭氧气体标准样品,因此,臭氧监测仪需要采用一种 比较特别的计量标准进行校准.基于臭氧对特定波长(253.7nm)的紫外线具有显著吸收 的原理,1983 年,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与美国环保局(EPA)合作研制 成臭氧计量基准器――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 . 迄今已有
27 个国家和地区的
54 个校准实验室将美国 NIST 研制的 SRP 作为所在国家 或地区臭氧监测的计量基准器, SRP 成为国际通用的臭氧监测计量基准. 在一个国家内部, 通过臭氧校准实验室定期对各个臭氧监测实验室的臭氧传递标准进行校准, 臭氧监测实验 室用经过校准的臭氧传递标准对其使用的臭氧监测仪逐一进行校准, 实现国内臭氧监测实 验室间计量标准的一致性. 目前, 我国环保系统有
6 台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 分别为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编号为 SRP 48;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号为 SRP 59;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 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作为地方实验室分别引进了
4 台SRP,编号为 SRP
49、SRP
51、SRP
52 和SRP 53,并开展区域臭氧检测的校准工作. 3. 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的研究 3.1 主要国家、地区及相关组织标准情况的研究 美国 EPA 目前拥有
11 台SRP, 他们分布在 EPA 研究与发展计量实验室和各大区环保 局实验室.EPA 研究与开发计量实验室拥有的两台 SRP 溯源至 NIST 的SRP(美国臭氧校 准的最高源头) ;
EPA 研究和开发计量实验室(RTP)的一台 SRP 作为移动标准去各大区 环保局现场比对 SRP.通过 SRP 之间的量值传递,保证了各州臭氧监测校准的可比性. 美国 EPA 针对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 、臭氧传递标准的管理与使用、臭氧分析 仪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了完善的规范指南,其中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标准主要是《臭氧标 准参考光度计的标准操作程序手册》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for Verification of E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