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3-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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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背景及工作方针引言1.1 过去几年,互联网和电脑的应用显著增长,令日常生活中的学习、通讯、消闲和商务等各方面,都大大提高了速度,也带来更多方便.不过,这样也令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电脑相关罪案(1) 增加,是国际关注的课题.1.2 在香港,警方和海关处理的电脑罪案举报数目,由一九九六年的21 宗,增至一九九九年的318 宗(2) . 一九九六年以来举报罪案的分项数字如下U案件性质19961997199819992000(1 至6 月) 黑客入侵4713
238 168 发布淫亵物品6613
32 0 刑事毁坏资料数43346互联网购物诈骗02118
11 侵犯版权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 43 (1) 电脑罪案 和 电脑相关罪案 是两个通常可换用的词语,都是指通过电脑或互联网干犯的罪案,详情见
第二章第2.1 段.至於是否需要就 电脑 一词界定更精确的法律定义的问题,我们将在
第三章探讨.(2) 由其他执法机关处理的电脑罪案为数极少.-2-案件性质19961997199819992000(1 至6 月) 其他72425
22 总计21
20 34
318 250 ........